奉
天承運
皇帝詔曰
國本在民,民主為基。本國內閣、地方總督及國會議員選舉,乃國政運行之要務,治世昌榮之根基。今朕宣佈,按選舉法之各條例,新屆內閣總理大臣、地方總督及國會議員之選舉,定於天啟元年九月十二日(公曆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)同步舉行,由選舉管理委員會全權主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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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閣總理大臣為國家之柱石,掌全局,定大計,任期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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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會議員分三選而產:
- 全面直選:議席數依選民數四分之一計
- 地方總督當然兼任:凡地方總督必兼任議席
- 功能界別選舉:四席由四大界別選出
此次選舉,公正公開,合法合規,凡本國合資格公民,均享提名、登記及投票之權。朕亦期望國民踴躍參與,齊心協力,堅守民主精神,共創昌盛大治之局。